江西赣州一营业厅被砸!警方果断出手……

大白天

一辆摩托车突然冲进营业厅


(资料图)

驾驶员下车后开启暴走模式

到底是啥情况

日前

信丰县公安局嘉定派出所

接某公司营业厅工作人员报警求助

称一男子在店内乱砸东西

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只见店内一片狼藉

座椅、柜子等物品被砸

民警当场将嫌疑人李某平抓获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平

因不满该公司网络业务

为发泄心中怨气

便骑着摩托车冲入营业厅

对店内物品肆意打砸

目前

李某平因涉嫌寻衅滋事

已被信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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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货比三家

选择错误也应合理表达诉求

肆意打杂毁坏公私财物

就是在挑衅法律的权威

必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遇到事情一定要沉着冷静

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

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出品:赣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信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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