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收问询函,要求说明本次交易后由于商标相同是否可能发生上市公司商业机会减少或向关联方转移情况


(相关资料图)

神驰机电10月28日收上交所问询函,公司10月28日披露公告称,拟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重庆市凯米尔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许可其使用公司持有的2个商标,许可期限为3年,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同日公告称,拟与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共同投资建设“神驰机电智能终端智造基地项目”,投资金额13亿元。经对上述公告事后审核,根据相关规定,上交所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公司许可使用的主要原因及考虑、相关商标对应产品构成、营业收入及占比;结合商标具体评估方法、评估假设、参数、计算过程等信息,说明本次交易作价的依据和合理性;结合商标许可使用对公司后续主业经营发展的具体影响,以及目前存在及可能新增的同业竞争情况,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凯米尔动力主营业务及产品构成,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以及具体解决方案,包括解决期限、解决方式凯米尔动力的实际经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资信情况等;本次交易后由于商标相同,客户是否难以识别和区分上市公司的产品,是否可能发生上市公司商业机会减少或向关联方转移的情况,进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请公司说明具体的措施。

并要求公司明确对外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投资进度、项目建设期,对外投资项目与变更后的首发募投项目之间关系;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及近期投融资安排,说明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投入期限、资金支出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关键词: 上市公司 产品构成 商标相同 同业竞争